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衍生产品的另一大作用是能够与其现货头寸构成组合,从而在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使得整体头寸免受过大的损失。期权/现货投资组合可以看作是为手上的现货头寸买一份保险。当投资者想以较低成本规避标的证券的下行风险时,可以买进一手虚值的认沽期权作为保险,同时卖出一手虚值的认购期权,通过收取售出期权的权利金来抵消部分或全部费用。通过这种头寸组合,投资者相当于是放弃了上行方向上的潜在得利,来降低成本。基于上述对于保险策略的交易目的和构建方法,我们可以得到保险策略在合约到期日的最高利润、最大亏损以及盈亏平衡状态对应的标的证券价格(盈亏平衡点):最高利润=认购期权的行权价-购买标的证券的价格+认购期权的权利金-认沽期权的权利金最大亏损=购买标的证券的价格-认沽期权的行权价-认购期权的权利金+认沽期权的权利金盈亏平衡点=购买标的证券的价格-认沽期权的行权价-认购期权的权利金+认沽期权的权利金以下是一个小例子。小田是一个上班族,无暇钻研个股,因此日常的股票投资以持有指数产品为主,他于2014年1月23日以1.490元的价格买入“50ETF”的份额总计10万份。他担心未来市场的调整会对头寸带来过大的损失,同时又想节约成本,因此他考虑通过买进虚值的认沽期权作为保险,同时卖出虚值的认购期权来降低成本。小田观察了所有挂牌交易的50ETF认沽期权和认购期权,他认为行权价为1.450元、合约到期日为2014年3月26日的“50ETF沽3月1450”和行权价为1.550、合约到期日为2014年3月26日的“50ETF购3月1550”比较合适。2014年1月24日收盘前15分钟,小田以0.028元的价格买入了10张“50ETF沽3月1450”,总计支付权利金2800元(0.028*10000*10),同时以0.038元的价格卖出了10张“50ETF购3月1550”,总计收取权利金3800元(0.038*10000*10),则小田得到权利金净收益1000元。如果“50ETF”在合约到期日的价格低于1.450元,那么小田会选择对“50ETF沽3月1450”行权,比如合约到期日“50ETF”跌至1.400元,那么小田选择行权将收入5000元(0.1*10000*10)。但是“50ETF”损失了9000元(1.490-1.400)*10000*10,则小田损失了4000元,扣除之前权利金净收益1000元,则得到最大损失为3000元。如果“50ETF”在合约到期日的价格高于1.550元,小田此时必须履行合约义务,从而导致“50ETF”超出1.550后的收益被期权上的损失全部抵消。则此时小田也可以“50ETF”增值的利润为6000元(1.550-1.490)*10000*10。加上之前的权利金净收益1000元,则小田获得最大利润7000元(6000+1000)。(注:本案例未考虑交易成本及相关费用)(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工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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