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最不乐意受理出租车车辆保险业务,”海南一些保险公司及出租汽车公司有关人士不约而同的说,“出租车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相对于其他机动车辆出险率比较高。” “出租车连续出险后,保险公司都会有一定的免赔率,这个规定一直都存在,对于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谁承担,要看出租车公司及车辆承包者的协定。”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王女士说。 出租车车辆保险引发停运 3月7号下午—9号凌晨,近100辆“宝岛”出租车停在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燃气汽车部(以下简称煤管总)门口,要求煤管总明确车辆保险的有关事项。 “宝岛”出租车最早的承包户之一李先生向记者出示其在2004年4月份领车时签定的一份合同书,《海口市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第五项第十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八年)内的车辆综合全额保险由公司出资统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万元),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卡和保险单据由公司保管,车辆出险必须到甲方定点的汽修厂维修,公司才给予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乙方车辆出险经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车辆不属保险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宝岛”出租车的承包者杨先生告诉《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以前车子出险,保险公司赔负后的不足部分,都由公司支付,现在公司却要我们支付这部分款项,我们每月170元的租金,每年4000多元的保险金岂不是白交了?” 车主彭先生向记者出示他在2005年10月17日与公司签定的《海口市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协议中规定,车辆出险,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80%的赔偿,公司有条件地承担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内20%的补偿。 车主彭先生还说:“现在煤管总规定,车辆第一次出险时保险公司承担80%的赔偿,公司承担20%的赔偿,第二次出险时保险公司只承担75%的赔偿,剩下的5%由车主个人承担,以后每增加一次出险,车主就要多承担5%的赔偿,如果我们一年出险四五次,岂不是挣钱补窟窿?” 记者随后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二十六(五)中规定看到,保险车辆在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累计加扣免赔率不超过30%。 煤管总负责人、洋浦宝岛副总经理吴家光说,5%的免赔率是保险公司规定的,同一保险年度内,出租车发生多次事故,保险公司逐次减少赔付5%,公司也专门给车主进行保险知识培训,不存在公司单方更改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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