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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票据案与农行相似 交易对手否认参与

天津银行4月8日公告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
公告称,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该行正积极配合侦办工作,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刚刚上市不久,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行震怒,银行高层今天开会讨论此事,接下来应该会走法律程序。”一位接近天津银行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3月30日,天津银行刚刚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
2016年春节前,已有两家国内银行票据业务风险事件爆发,合计涉案金额近50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两案立案侦查。银行人士认为,这些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银行内控机制缺失和员工道德风险两者至少有其一。
操作手法与农行票据案如出一辙 “交易对手”公开否认
根据业内人士的有关推论,该案可能是票据逆回购方在交易中被取走担保物“票据”,而回购款未能到账所引发的。业内消息进一步指称,天津银行与中介汇涛金融控制的银行同业户达成票据回购交易,交易金额为9亿,天津银行作为票据的逆回购方出资金,汇涛金融控制的同业户作为正回购方借钱;据悉,该9亿回购到期后,中介控制的中小金融机构取走票据后,只付了2亿元,尚有7亿元及利息未支付。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重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上述信息。该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是别人冒重庆银行之名开立账户”。
4月8日下午重庆银行发布官方声明:截至日前,重庆银行从未开展通过同业账户办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
“我们查了我行所有的同业开户情况,是没有这个账户的,事情和重庆银行没有任何关系。”上述重庆银行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记者亦曾多次致电天津银行,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但至记者截稿时,未得到正式回应。一位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
按照一般操作规范,票据提取与资金的划转到账需要复核,确保交易无误。而此案天津银行未收到款情况下,却提前释放了票据。
一位四大行银行票据中心负责人分析认为,此案不排除票据窝案的可能性,毕竟票据回购业务涉及计财部门、柜台部门、信贷部门等前、中、后台至少四个部门。
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该案件在操作手法上并无新意,跟农行票据案在操作手法和风险上如出一辙。利用买入返售或代持漏洞一票多卖,打时间差(错配变种),因各种原因钱没还回来。
纸票进入风险高发期 监管层正考虑实施有效行政手段
此前中信建投固定收益部高级副总裁许轶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票据市场的转贴现几乎60%都是通过“买入返售+消规模+搭桥”来实现的。在“买入返售”环节,以此前某银行票据风险事件为例,系某票据中介机构以“一票多卖”的方式从银行内套取资金。大致过程是,A银行以买入返售方式与B银行做了一笔票据转贴现业务。但是,在纸票回购到期前,质押票据已被票据中介取出,卖给了C银行。买入返售到期后,钱并没有回到账上。而库中的票据则被换成报纸放在库里。不过这种猜测并未得到相关部门核实。
2015年12月末,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对票据业务作出风险提示,并重拳整顿票据业务。203号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年上半年票据业务现场检查后作出风险提示,发现的违规问题包括: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削减资本占用;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利用贴现资金还旧借新;调节信贷质量指标;发放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等七方面。
203号文强调,各金融机构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要注明银行信息等,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
票据专家赵慈拉表示,从2015年四季度到2016年一季度,纸票进入风险高发期。“这些票据大部分是在2015年9月之前产生,纸票银行承兑汇票期限统一为半年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纸票风险事件频发背景下,央行日前正在考虑实施更为有效的行政手段来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
风险继续暴露,票据规模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中介机构面临洗牌和传统业务的转型,但从长期发展来看,电子商业汇票推行有利于规范票据市场发展,中介也将从现在的线下业务为主逐渐转向线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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