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在时效和次数上有什么规定? 答:(1)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提取人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除上述情况之外的,提取不受时效限制。(2)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其次数在一年内最多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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