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说,他几次想放弃诉讼,但如果放弃了,就是认同了保险公司所称其父“斗殴”而死的结论,对父亲太不公平。5月中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太平洋人寿”的上诉,维持原判。近日,“太平洋人寿”已将2万元赔偿金支付给刘先生。
保险,投保人意外被人杀害 保险公司赔偿2万元2004年,刘父在“太平洋人寿”购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如果他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会给付2万元身故保险金。2008年7月,刘父意外被人杀害,其子刘先生提出理赔申请。“太平洋人寿”以刘父死于“斗殴”为由拒赔,拖赔3年多。刘先生于去年5月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去年年底,香坊法院认为,“太平洋人寿”以被保险人因斗殴致死为由拒赔,没有依据,判决“太平洋人寿”败诉,应付给刘先生其父身故保险金2万元。“太平洋人寿”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近日,哈市市民刘先生(化名)终于得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哈尔滨分公司支付的其父身故保险金2万元。令刘先生欣慰的不是这2万元钱,而是通过打官司,在父亲身故4年后,终于摘掉了父亲头上扣着的“斗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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