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重点检查什么?
我市启动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劳动监察部门表示,执法行动从6月1日至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目前苏州企业依靠劳务派遣用工的现象非常普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制造等行业。针对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工、用工不规范等问题,本次执法还重点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无明确期限,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是否享有同工同酬权利,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据介绍,本次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旨在加强对我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从5月15日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二阶段为单位自查自纠和宣传指导服务,第三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昨天正式启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量较大的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从昨天起,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我市启动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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