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银良指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有养老保障,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利民政策,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的实施,是在今年我县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实现人群全覆盖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动员、积极行动,切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把这项惠及全民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网建设,真正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褚银良强调,在具体工作实施推进中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群众踊跃参保;要加强新老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转换;要加强服务管理,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保险,我县明年1月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另据了解,对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死亡时享受的一次性丧葬补助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金额。今后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复员退伍军人还可享受优待养老金)。此外,新政策制度还与今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进行了并轨,规定了相关享受待遇的衔接,并把2010年作为新老政策的过渡期,允许城乡居民自主选择。
据介绍,新制度规定,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标准并按年缴费,在其到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补足到15年,补缴标准不低于补缴时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八档,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可获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而对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县户籍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领取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
从明年1月份开始,我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昨日上午,我县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褚银良在会上指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有养老保障,是一项惠及全体百姓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要全面动员、积极行动,切实抓好此项政策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稳步推进,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编织一张更加牢固的“养老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褚孟形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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