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统一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办法;逐步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4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
《意见》的出台,大幅度地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化的医保政策,标志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和更好保障的方向提升,让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
保险,厦门基本医保覆盖率达98%4项基本医保制度将整合
退休职工对此最高兴,他们不用跑远路,就可就近在社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治疗如感冒、发烧、高血压、腰腿疼痛等常见病、慢性疾病,方便、快捷地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但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而且这500元还可以用于抵扣起付标准,如退休职工只要再支付229元后,就可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段,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我市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广泛,包括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4家乡镇卫生院,涉及每个社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量显著增加。截至11月30日,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费用2644.56万元,同比增长207.28%。
看病不再难 费用也更省
特别是岛外14家卫生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6.04万名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同比增长57.04%。参保人员患感冒、发烧等小病都主动到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极大地减轻了大医院门诊人满为患的拥挤现象。
厦门基本医保覆盖率达98%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量显著增加。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参保人员到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共计17.57万人,同比增长67.54%。
从今年8月1日起,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内、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医药费累计不满1000元的部分,在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使用不超过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并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基层就医者比增近七成
意见实施几个月以来成效如何?昨日记者获悉,至2010年10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0.28万人,其中,职工140.71万人(城镇职工69.15万人,外来员工71.56万人),居民89.57万人(城镇居民2.94万人,农村居民44.08万人,未成年人32.19万人,大学生10.3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
经测算,城乡一体化后,每年可减轻参保职工约1亿元的医疗费负担,减轻参保外来员工1500多万元的医疗费负担,减轻参保居民3600多万元的医疗费负担,合计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约1.51亿元的医疗费负担。我市在市级统筹、门诊医疗费统筹和城乡统筹上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誉称为医保的“厦门模式”,向全国推介。
保险,厦门基本医保覆盖率达98%230万人参加基本医保
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
今起,我市几个医改相关部门联合本报推出医改专题系列报道,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另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以满足老百姓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今年初,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个医改试点城市之一。此次医改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以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