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检察院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林某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决定对李某和林某不起诉。
2012年7月16日,银行报案称林某、李某恶意透支。2014年底,民警抓获李某后,林某投案,并向银行偿还本息共计5.12万元。
信用卡,儿子患绝症 母亲透支信用卡套现4万余元治病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5月13日,银行以电话、寄信、外访等方式多次催收,李某、林某仍不还款,两人均更换手机号码逃避银行催收。
2008年3月20日,李某向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额度4.44万元。同年3月29日,李某主动将申领的信用卡交给林某使用。林某于2011年6月30日最后还款3000元后,仍拖欠本金4.1万余元。
林某与李某随后为治疗儿子花光了积蓄。林某由于曾有不良信贷记录,无法办理信用卡,便建议李某申办一张信用卡给林某资金周转使用,由林某负责还款。
2008年,两人的儿子李某甲患上绝症,李某无力独自承担医疗费,便找到已经离婚7年的前夫林某商讨对策。
林某与李某婚后生育了一子一女,两人2001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子女由母亲李某抚养。
儿子患绝症 母亲透支信用卡套现4万余元治病为救儿子一名,母亲申请了信用卡套现治病,无力承担选择逃避还款,银行报警,警方查明事实,最终法外开恩,选择不起诉该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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