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营口市城区已有11327名社会低保人员以政府补助、个人不缴费方式全部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考虑到低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参保需求,营口市充分利用政府对低保人员的补助资金,制定了两种参保“套餐”。一是“低价的”,个人部分出资参保缴费方式,个人只承担小部分保险费(年缴费额的20%),其余80%由政府承担,同时还需交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二是“免费的”,以政府补助80%为保费的集体参保方式,个人不需要缴费。这两种“套餐”可使全部低保群体受益。为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两种参保方式的医疗待遇有所不同。个人出资缴费的低保人员,正常享受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门诊统筹、商业补充保险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医疗待遇。个人不缴费的享受住院医疗和特殊病门诊待遇。
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让更多城镇困难居民享受到居民医疗保险,今年,营口市将站前、西市两区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社会低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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