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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新、商业创新和原教旨主义

最近和很多朋友谈到P2P(网贷)模式的发展演变问题,这个问题基本上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行业有识之士不断通过微创新努力给模式带来了更大的活力和安全;另一面则是异化问题,即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模式的形式,假借P2P之名做非P2P的事情给自己企业"自融", 甚至旁氏诈骗,进而给许多投资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市场上的所谓"P2P公司倒闭潮"其本质都是这种情况。而发展演变的本质就是创新问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中国这个创新能力低下,以山寨闻名的国度的每一个人仿佛都中了"创新"的毒,做任何事前面总要加"创新"两字才方显"英雄本色"。但口号喊了这么多年,现实讲估计喊创新的很多人连创新的基本认知都没有。在我们这里,创新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时尚",一种反创新的"语言山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创新本质上不是意愿问题,而是能力问题。谈创新问题,首先来谈谈艺术。在叶隐看来,艺术跟创新两个字搭配其实是一种重复,艺术这种最先锋的创新实践,可以反问不创新的艺术是艺术么?拿到某个著名文学奖的高行健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艺术家一生的追求就在于找到可行的艺术手段,实现他心中的艺术。"鼓励艺术去割裂历史和潮流去寻找那种艺术。这差不多是我见过的一种最决绝的创新态度。而这种态度背后,不仅仅是因为艺术家本身都是社会的离经叛道分子,同时也要注意到艺术的创新风险也是相对较低的。虽也曾存在伦勃朗因在构图形式上的创新(作品《夜巡》)而晚年其作品鲜有人问津,最终在贫寒中去世;文森特梵高因他的后印象而终生孤独最终选择自我结束其"上帝赋予的艺术使命"。但艺术终究是一种相对无害的创新实践,不会因为某个艺术家的艺术太独特,而就谋别人的财害别人的命,甚者对于聪明的创作者本身也基本无多少损失:因为很多艺术家怕被人孤立常常选择在偷偷离经叛道创作的同时,在社会依然遵循某种传统去谋生。商业跟艺术终究是不一样的事物。没有创新的艺术不是艺术,作者常常也被以画匠冠名,然而没有创新的商业终究还是商业,商业很大程度上不看新而看成,一种成王败寇的功利主义产物。当然,商业创新的本质驱动还是创造更多的价值,但价值还没到来之前却常常是暗无天日。商业创新,大部分人都无法像艺术那样抱着玩的心态(可能美国硅谷那边会有),很多时候不是输不起,而是不能输。商业的世界充满风险,十个项目死八九个几乎是家常便饭,可以说在随便一个领域,几乎每一个成功的创业者都经历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过程。很多人说,每一个创业领袖面对的都是孤独,而创新的商业项目则更像是一场华丽的孤单冒险,虽然新价值的传播和认可比普通的创业成功更加激动人心,但风险同样比普通的商业项目更加危险百倍。将商业创新玩到艺术高度,我想也只有乔布斯那样的天才,而这样的天才产生土壤,则是美国的硅谷。从目前来看,中国没有太多鼓励商业创新的土壤,天使投资或者VC也更加亲睐于来自欧美的成熟的商业模式,其实刻薄点讲就是喜欢山寨而不喜欢创新--因为那样看起来更有前途,同时也更加安全。当然这个不能怪他们,中国本土这些年虽然在任何场合我们都能听到铿锵有力的"创新"两字,但实际情况是这个国度的创新非常微弱,这里的新很多时候只是意的层面,却很难在模式上、在商业本质上去突破。这跟我们目前的文化环境、教育、商业环境等都有关系,期待一朝一夕改变基本不可能,何况资本都是逐利的。因为很难有大的模式创新,所以国内慢慢就出现了一种新的概念:微创新,其本质就是在一个商业模式之上的本土化和优化。国内的P2P,刚开始都是小心翼翼模仿欧美的线上纯平台模式,但很快地,大家发现这种模式的坏账逾期太难控了,而根源不仅仅是线上的征信材料作假成本太低,最要命的是国内也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于是很多平台开始在线下寻找优质的借款人,P2P从原来的纯互联网模式变成线下对线上O2O模式。然而线下对线上这种经营模式让P2P网贷平台越来越重公司化,是一种互联网时代的"倒退"。于是又有一些平台开始跟线下的担保公司合作,平台本身又重新回到纯平台的道路上去(虽然还是O2O)。我想,这些层面的创新都是有价值的,它为平台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和平台的发展活力注入了很大的积极因子。然而,一种模式经过一定时间先入为主的发展之后,常常会形成一大批死忠。原模式渐渐在这些人心中变成合法的代名词,而模式的创新则被冠上"不合法"的帽子,这在P2P这样的敏感行业则更加突出。然而P2P的合法性是规定过么?答案是没有人规定。叶隐认为,一个模式创新只要在合理的逻辑范畴、能控制风险和具有可实施性,都应该去鼓励。这是一个创新活力的社会所必要的宽容。而这种对于原理论僵化的理解和拥护在叶隐看来就是一种原教旨主义。当然,我们需要反对P2P的原教旨主义,同时也要警惕P2P的异化。其实所有的创新都是建立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遵循逻辑和常识。在习读社会学过程中,我曾经花很长时间试图去理解"万恶的"奴隶制社会在当时的合理性和产生的根源以及印度的等级制度能存在的价值是什么。而只有这样的思考才能让我对于社会制度创新本身有更稳健的理解和把握。因为盲目的创新和颠覆本身其实不能叫做创新和颠覆,确切讲是一种异化的瞎折腾,具有非常可怕的负面效应。目前P2P行业中混入的"自融平台"就是这样的异化瞎折腾的产物。它放弃了P2P和金融的逻辑,已经不属于P2P网贷范畴。在当前阶段,这样的尝试和实践从理性角度讲也控制不了风险,甚至非常容易走向旁氏和诈骗。所以它结局必然是一种危险的异化,一个时间段的瞎折腾,一种最终走向毁灭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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