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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之路 才刚开始

众筹之路,才刚刚开始,精彩都在后头。新事物的产生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众筹之路 才刚开始

至于捐赠型众筹,其实就是传统慈善捐赠的线上版,由于互联网技术而使得捐赠活动更加高效和精准。我国的捐赠型众筹平台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捐赠监管体系的开放而不是互联网技术本身,那些方便快捷的精巧的捐赠产品设计会是捐赠型众筹取胜的关键。

而对于预售型众筹,大众的接受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这跟我国的创意产业不发达、信用体系不完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都有关系。一些众筹平台开始推出基于“粉丝经济”的众筹项目,或许是个好的尝试,同时类似于P2P,那些针对界定清晰的创意产品细分市场的预售型众筹平台有可能率先成长起来。

我国在2011年开始出现了第一拨众筹网站,包括点名时间和天使汇等,到目前也发展到了224家,但是总体形势可以说是不温不火,主要是因为股权型众筹的运作模式也跟我国的证券法相冲突。更重要的是,初创企业的高风险特征跟我国普通投资者低水平金融普及教育程度、风险认知程度以及较低的风险承受能力从根本上是错配的,因此我国股权型众筹的出路在于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和投资者进入门槛。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趋严,IPO数量大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融资愈加困难,股权型众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但是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在两个方面与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有冲突,一是面向大规模的非合格投资者融资,二是所谓的公开劝导,而这正是互联网的特点。为了给股权型众筹开辟道路,JOBS法案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一定的让步,并责成SEC制定具体的监管规则。

预售型众筹的魅力在于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优先获得独特产品的心理,另一方面也测试了市场反馈,使融资者获得了早期开发和生产的资金。随着预售型众筹的发展,股权型众筹也开始出现,Crowdfunding在Google上的搜索量也开始大幅度飙升。股权型众筹使得普通大众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小额的股权投资,但是这一新生事物刚刚出现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美国SEC主席在2011年4月就宣称要研究众筹的监管办法。一年以后,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而第三章的标题就是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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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的是,Kickstarter和Indiegogo这两家初步获得成功的众筹平台都是预售型众筹,也就是支持者预先把资金支付给融资者,来获得优先得到产品的权利以及融资者的其他馈赠,这些产品类型虽然也包括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但是大多数都是音乐、视频和其他创意产品。

在ArtistShare成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众筹并没有成为一种广受关注的融资方式,效仿者也寥寥无几,“Crowdfunding”这个词在google上也几乎没有搜索量。众筹进入一个全新发展时期的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Indiegogo,特别是2009年Kickstarter这两家众筹平台的相继成立,从那以后世界各地众筹平台的数量和众筹的规模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众筹一般认为是2001年艺术众筹网站ArtistShare的上线,这家以粉丝为基础的融资平台第一次真正通过互联网实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众筹:大规模、小额、便捷和快速! 

文章导读:自本月7日国家监管部门出台加强对股权众筹的监管通知,社会大众对众筹的讨论也更加激烈了。股权众筹作为中国众筹模式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否会因为监管而夭折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不止是在中国,最早开始众筹的美国也同样遭遇过这样的事情,但现在美国的众筹体系发展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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