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跨市场发行继中国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央行周四表示,将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
周三国务院会议表示,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便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
对此,央行作出积极表态,在其网站刊登出答记者问,指出此次扩大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
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问题,央行表示除银行间债券市场外,还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此举既可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央行表示,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利于调整信贷结构,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已有授信内支持铁路、船舶等重点行业改革发展,并加大对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对于传统信贷发放的商业银行方面的影响,央行则认为有利于商业银行合理配置核心资本,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并利于商业银行转变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央行及国务院会议都重点提示风险防范,均要求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此前,保监会也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及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金融资产,优化金融配置。
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当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央行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
2005年至2008年底,共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7单、总计667.83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后,试点一度处于停滞状态。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继续试点,共6家金融机构发行了6单、总计228.5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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