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琴告诉记者,尽管上述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单一保费较低,但是,保障时间短。对于一个购买保险的人,首选的是应该买一个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然后再做人身保障的规划、购买意外险,再后购买养老险,最后再做一些理财。
理财规划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该选择一份能够保障到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一些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只是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而65岁之前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低。
华夏人寿理财师告诉记者,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疾险首选终身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上述保险产品均需先购买分红型保险或其他保险作为主险,并以附加险形式购买上述重疾险。与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赔付30种重大疾病也有所不同,二次或者三次赔付重大疾病保险均是将赔付疾病种类分为两到三组,将可能有关联的疾病放到一组。
重疾险可二次赔付 多家公司主险重疾险停售业内一位精算师告诉记者,这款产品可以弥补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一般情况下,传统重疾险规定,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此外,该产品也能帮助有既往病史的人无须体检就可再次获得投保重疾险的机会,是对重疾险的创新和挖掘。
随着重疾险即将遭遇发展瓶颈,保险公司纷纷酝酿重疾险“变脸”,推出可以二次赔付的重疾险吸引消费者眼球。
重疾险新推二次赔付
据悉,以往在拒付赔案中,很多都是因为未如实告知而产生纠纷,这一规定令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增大,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可能会上升,因此不少公司纷纷停售了热销的重大疾病保险。
什么原因使得寿险公司纷纷下架主险重疾险?这缘自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例如新《保险法》中,新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重疾险可二次赔付 多家公司主险重疾险停售原本可以作为主险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如今却多数要附加在年金险或者终身寿险之后购买。记者昨天从京城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如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保险等保险公司均没有单独主险出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在售的某款保险可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然而,就在今年8月1日,该公司刚刚停售两款如意安康两全型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多家公司主险重疾险停售
然而,记者近日从京城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均没有重大疾病的主险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只能通过附加在年金或终身寿险之后来购买。不仅如此,重大疾病保险也在经历着“变脸”,原本只对一次重大疾病进行赔付的保险,现在投保人可获得第二次重大疾病的赔付。
癌症、白血病、心肌梗塞近年来成为困扰人类的高发疾病,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也因此备受消费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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