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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升镇“三个优先”创双拥特色之路

三、优先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2010年起结合镇内“解危安居”工程,接受46户符合条件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申请,可享受镇财政和镇红十字会补助80%的危房改造资金,去年困难户危房改造共补贴资金474.90万元。落实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政策,由镇财政按规定按比例报销优抚对象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为全镇烈属、八级残疾军人办理医保IC卡;为97名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办理好军龄转社保手续;借助镇双拥基金、优抚对象临时救济专款和红十字会救济基金,优先解决优抚对象重症医治或因病致贫问题。2009年以来,共发放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生活救济金21.25万元,医疗救济2万元。

二、优先落实退伍士兵的培训安置就业。2007年以来,全镇共接收退役士兵77人,其中推荐安置就业74人。城镇退役士兵100%优先安置;农村退役士兵,除发放扶持生产补助金外,还给予安排一次就业机会;推荐退役士兵9人参加市技校的技能培训课程,2人攻读大专以上课程,学习期间镇财政给予学费补助和每人每月300元的学习生活补助。此外,每年安排20个摩托车营运指标解决困难优抚对象的就业问题;成立爱心援助就业服务站,为失业优抚对象服务;对特困优抚对象,开展结对帮扶;对烈属、残疾军人实行免缴生活污水处理费等的优惠政策。

一、优先提高优抚对象的补助水平。2009年起,全镇现役义务兵家庭及烈属优待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每位退役士兵可获一次性扶持生产补助金5000元,进藏士兵按双倍发放。此外,除政策规定的优待抚恤金外,该镇还为重点和一般优抚对象发放每人每月200元和100元的额外补助;立功受奖的按镇制定的办法奖励。2010年优抚经费决算为73.46万元,2011年预算为16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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