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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介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http://jiangsu.chinatax.gov.cn(随时间推移、准确性敬请分辨)

公告。

公告。

事业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税收科学研究所

研究、宣传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报道税收学术研究动态,编辑出版税收刊物及理论文集,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活动,承接税务等有关部门委托,协助进行有关税收问题的专题调查、税务咨询等项活动,协助我省地税系统各税收科研所开展工作。

计算机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主要职责/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江苏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起草省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省国家税务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

十、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地税机构成立十多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地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干部队伍建设概况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以“三个一流”工程(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开展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多作贡献的工作热情。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地税干部廉洁从政、无私奉献的意识。强化“两权”监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省局与省辖市局干部交流、省局干部挂职锻炼。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选拔充实省辖市局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997、1999、2000年,省地税局先后被授予省级机关“政风先进单位”和“创建三优三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省地税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起,全省地税系统先后五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行业”。截至2009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共有70多个单位和50多名同志荣获各类*荣誉。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

直属机构/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稽 查 局

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省或地区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直属税务局

负责南京地区省属企业及省政府指定的其他省属企业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涉外税务局

负责南京地区省属涉外企业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李小平 局长、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协助潘永和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分管人事处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4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2007年5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李小平 局长、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协助潘永和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分管人事处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4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2007年5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倪静石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数据管理处、机关党委、计算机中心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江苏启东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研究所副所长、外资企业登记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1996年1月任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1996年12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徐锦辉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纳税服务处、直属税务局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历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安徽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江苏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1年6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何声贵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分管政策法规处、基层工作处、科研所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64年10出生,安徽怀宁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安徽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

历任南京市税务局大厂分局副局长,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大厂分局副局长、局长,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1997年9月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11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于阜宁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分管督查内审处、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领导简介

女,汉族,1951年11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66年11月参加工作,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徐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

历任共青团徐州市委副书记,徐州市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2000年8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1年8月任江苏省纪委派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陈茂锋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江苏启东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历任启东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2010年7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顾长虹 巡视员

工作分工:

分管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稽查局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江苏滨海人,1971年4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历任淮阴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淮阴市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3月任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4年6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3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巡视员。

唐卫平 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分管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江苏宜兴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热物理工程学系内燃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历任南京军区工程兵舟桥某旅作训科科长、副参谋长、参谋长、副旅长、旅长,2000年10月任江苏省盐城军分区司令员,2004年10月任江苏省苏州军分区司令员,2007年5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文亚和 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分管规划财务处、基层工作处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江苏涟水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历任江苏省教育厅(教委)纪检组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江苏省监察厅驻省教委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江苏省高校工委干部处副处长,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基层工作处处长,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2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李振清 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分管督查内审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1952年5月出生,湖北孝感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历任南昌陆军学校后勤训练大队训练处副处长,福州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给养处正营职助理员、副处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给养处正团职助理员、处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军需部副部长、南京军区后勤部南京企业管理局局长,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纪检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人事处处长,2009年12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华雅琴 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分管纳税服务处、巡视工作。

领导简介

女,汉族,1952年3月出生,江苏无锡人,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历任苏州市财政局金阊分局办事员、副股长、股长,苏州市税务局副科长、一分局局长,苏州市税务局副局长,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局长,2010年4月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内设机构/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地税系统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地税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反馈和汇编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涉税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三)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

组织实施营业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四)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工作,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担有关国际税收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五)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

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和税基管理等工作。

(六)规划财务处

编制地税系统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管理税收数据;承担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拟订地税系统财务、资产、基建和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汇编地税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承担地税系统资产和着装管理工作。

(七)纳税服务处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纳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

(八)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规程;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九)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工作。

(十)基层工作处

组织实施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地税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市级地税机关年度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的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人事处

拟订地税系统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有关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办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查、审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作风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省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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