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府机构。政府组织,江苏政府,地方政府。
教育门户,知识管理。政府门户,办公系统,信息发布。
江苏省气象台(江苏省海洋气象台、江苏省气象信息中心)
江苏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南京交通气象研究所、江苏省气象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①承担交通领域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研究等工作。
②承担全省重大科研项目,开展高新技术和重大攻关课题研究任务;开展与多轨道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工作。
③承担相关气象科研产品和成果的引进、推广和转化工作。
④负责卫星资料的获取、处理、产品制作、应用服务和研究开发等,并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支持。
⑤负责实施全省气象部门年度在职短期岗位培训计划,承担远程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⑥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省气候中心(江苏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江苏省气象档案馆)
①负责全省短期气候预测预估的制作工作,以省气象台名义归口发布。
②承担全省气候评价、气候诊断、气候区划及气候资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综合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全省大气环境评价工作,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③承担全省拓展领域所需的相关气候业务工作,负责省级生态气象、资源气象实时业务服务系统的建设,以及全省气候系统观测站网相关业务、服务的指导工作。
④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情报的收集、服务工作。
⑤承担全省气象记录档案保管和服务工作。
⑥承担全省气候资料信息收集、审核、加工和整编工作。
⑦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可行性论证、方案的拟定和申报;负责作业的联络指挥、科学实验、效果评估等工作;指导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⑧根据相关轨道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轨道业务产品的制作流程和有关技术标准。
⑨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教育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各市人民政府对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中国气象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解放初期,气象部门属军队建制。1950年1月,华东气象区台在南京市中山北路西流湾(原国民政府中央气象局旧址)成立,同年搬至北极阁2号,为华东地区的气象业务领导中心。1953年1月,成立江苏省军区气象科,负责领导与管理全省军事系统及政府建制的气象台、站。1953年8月,遵照中央军委、政务院关于军事系统气象部门转为政府建制的命令,原省军区气象科于10月移交给江苏省人民政府,作为省农林厅的内设机构。1954年11月,省人民政府决定改设“江苏省人民政府气象局”。1958年以前,全省气象台站一直属垂直系统。1958年四季度起交由各级政府主管,气象业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1963―1970年,全省各级气象台站实行业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1971―1972年,省气象局又划归省军区领导。1973年3月,经中央军委、国务院批准,气象部门重新划归政府,全省气象局、台、站同时划归当地政府领导。198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全国气象部门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对全省气象部门进行调整,从1981年起地方气象部门实行省气象局与地、市、县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983年2月,国家气象局会同省政府对省气象局体制进行了调整,省气象局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既是中国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建制。
江苏省地面气象记录报表数据文件审核经验交流会于2008年10月30日在省气象局召开,会议为期二天,开幕式由省气候中心许遐祯主任主持,江苏省局潘敖大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科技减灾处、监测网络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主要阐述了三点:
一、江苏省地面气象观测新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规划应在建设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的总体要求下进行;
二、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重要性,它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三、对江苏省地面气象观测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及如何提高江苏省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质量提出要求。
交流会共收到37篇交流论文和技术总结,来自测报一线会议代表22人及省气候中心、监网处业务和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大家的交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解决了许多地面观测工作及审核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提高江苏省地面资料审核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江苏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原址南京市昆仑路16号,现迁至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办公室
监测网络处
①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技术保障的业务管理。
②负责全省气象监测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划和组织管理。
③负责全省监测网络业务改革、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各类气象台站网的规划布局方案拟定、实施及观测场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④组织制定相关轨道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⑤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减灾处
①负责预测预报相关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省、跨地区、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
②组织协调全省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和气象应急保障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③负责全省预报预测业务服务体系和业务系统建设的规划制定和组织管理。
④负责全省科研体制改革、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⑤负责气象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以及推广转化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省局科技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⑥负责全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管理工作。
⑦组织制定相关轨道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⑧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
①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②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及本级各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③负责指导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建立健全 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
④负责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⑤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房改政策,组织、协调全省气象部门房改工作。
⑥负责社控、政府采购、物价、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
⑦研究、制定全省气象部门财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会计证的管理工作。
⑧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科技服务与产业收支管理、职工预算外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审批工作。
⑨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
①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交流工作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审核备案工作。
②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计划的管理工作。
③制定全省气象部门“人才强局战略”实施方案、人才培养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
④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办人才队伍的评估工作。
⑤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
⑥负责录用调配、军转、援藏、援边、扶贫等管理工作。
⑦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出国出境人员政审等管理工作。
⑧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规章的拟定和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⑨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①负责草拟全省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②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气象法规建设和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③组织全省气象部门学习、宣传、普及气象法及有关气象法律法规。
④研究拟订全省气象事业结构调整的原则、方案,组织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相关的改革工作。
⑤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行业标准化工作。
⑥负责组织气象事业发展中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⑦组织管理全省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⑧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农网的管理工作。
⑨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目标的制订,提供政策指导。
⑩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①协助省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
②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行政监察和内审工作。
③对全省气象系统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的监督。
④负责全省气象系统违纪案件的查处。
⑤负责部门内信访、举报、申诉等的处理工作。
⑥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⑦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江苏省气象局 jsmb/government/folder89/folder108/folder369/index.php
【2】 中国气象局 cma/bmgk/sqsqxj/200804/t20080425_1042.html
江苏省气象局下属13个市级气象局、68个县(市、区)气象局。有在职人员161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43人,占在职人数的58%;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177人,占11%。
江苏省气象部门建有3个高空气象站(南京、徐州、射阳),3个国家基本气候站(南京、淮安、吕泗),10个国家基本气象站、1个*农业气象试验站(徐州)、14个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观测站、4个省级农业气象观测站、5个多普勒气象雷达站(南京、徐州、盐城、南通、连云港)、285个各类地面自动监测站。
江苏省气象系统曾先后于2001年和2003连续两次被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行业"。
江苏省气象系统正在积极贯彻和实施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探索和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凝心聚力,为实现江苏省气象事业跨越式发展和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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