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刊物,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法规政策。
四川政府机构。政府组织,四川政府,地方政府。
(一)拟定和执行四川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范;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省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省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财政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三)编制年度省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草拟、审核和解释地方税收法规、政策;联系与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进行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种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五)管理省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省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省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政策。
(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运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八)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省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省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九)管理全省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核;指导和监督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十)负责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精神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37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7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39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6项。
(共9项)
1、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收回投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3、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四条
4、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5、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
6、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7、直接管辖的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8、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七条
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共39项)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2、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
3、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
4、(一)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能力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报或者介绍费;(三)对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胁迫欺诈、利诱;(四)恶意降低收费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
5、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没有回避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
6、资产评估机构泄露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商业秘密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7、资产评估机构不按照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执业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8、资产评估机构拒绝、阻挠普部门依法实施检查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9、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10、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暂停执业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11、资产评估机构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至十一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12、招标采购单位擅自改变采购方式、未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13、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1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16、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核销收费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收取预算外资金,擅自印刷、销售收费票据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7、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基金项目的收取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延长收取期限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8、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9、违反执行审计业务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等《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罚款、暂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暂停注册会计师执业或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
20、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设立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撤销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21、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三条
22、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暂停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告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
23、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七条
24、企业和个人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25、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26、单位和个人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所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27、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28、公司私设会计账簿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
29、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30、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
3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3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3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34、单位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不接受会计账簿建账监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35、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或委托非法代理记账机构、个人进行代理记账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6、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款规定,不及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7、单位未经批准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条
38、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
39、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共26项)
1、审批本级预算收入退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2、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检查及处理
法律依据: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3、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4、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5、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会计决算检查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7〕3号)
6、对有关教师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财政监督
法律依据: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第四十条
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
8、税政检查,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事项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0〕101号)
9、*票发行与销售管理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10、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条
1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12、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3、社会保险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等
14、卫生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15、民政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条例》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16、残疾人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等
17、会计从业资格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18、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
19、在职权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20、审批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条
21、撤回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
22、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5项
23、*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1项
24、技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2项
25、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计划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17项
2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9项
类 别 | 序 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及修改时间 |
法 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4年3月22日通过 1995年1月1日施行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年10月31日修订 2001年1月1日施行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3年1月1日施行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9年10月31日修订 2000年7月1日施行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3年10月31日通过 1994年1月1日施行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年1月1日施行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年3月17日公布 1996年10月1日实施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3年8月27日公布 2004年7月1日实施行 | |
行 政 法 规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1995年11月22日 颁布实施 |
10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11月5日通过 2005年2月1日施行 | |
11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9年11月16日 颁布实施 | |
12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国务院 | 2000年6月21日发布 2001年1月1日施行 | |
13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年3月24日 修订施行 | |
14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1月22日施行 | |
15 | 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10月1日施行 | |
16 | 失业保险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1月22日施行 | |
17 | 工伤保险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1月1日施行 | |
18 |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03年8月1日施行 | |
19 |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11月1日施行 | |
20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国务院、 中央军委 | 2004年10月1日施行 | |
21 | 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 | 国务院 | 2006年3月1日施行 | |
地方性法规 | 22 |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 | 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 | 2002年1月1日施行 2004年9月24日修订 |
23 |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 | 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 | 1995年4月26日 颁布施行 | |
24 |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 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 | 1999年6月1日 颁布施行 | |
部 门 规 章 | 25 |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5年5月11日颁布 2005年6月1日施行 |
26 |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财政部 | 2001年12月31日颁布 2002年1月1日施行 | |
27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4年9月11日施行 | |
28 |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4年9月11日施行 | |
29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4年9月11日施行 | |
30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财政部 | 2006年3月1日施行 | |
31 |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 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 | 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 | |
32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5年1月22日修订 2005年3月1日施行 | |
33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 财政部 | 2005年3月1日施行 | |
34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2005年3月1日施行 | |
35 | 救助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 民政部 | 2000年5月12日施行 | |
政府规章 | 36 | 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 | 省政府 | 1998年1月4日施行 |
37 | 四川省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省政府 | 2001年9月18日施行 | |
重 要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 38 |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 | 财政部 | 2005年12月14 颁布实施 |
39 |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 财政部 | 2002年9月27日修订 2002年10月28日施行 | |
40 |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 | 财政部 | 2001年10月17日 修订并施行 | |
41 | 四川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5〕193号) | 四川省财政厅 | 2005年11月24日修订 2005年12月25日施行 | |
42 | 四川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5〕194号) | 四川省财政厅 | 2005年11月24日修订 2005年12月25日施行 | |
43 | 四川省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委托管理办法(川财投〔2005〕192号) | 四川省财政厅 | 2005年11月17日 修订并施行 | |
44 |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投资〔2005〕503号) | 四川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 2005年9月21日修订 2005年10月22日施行 | |
45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7〕3号) | 财政部 | 1997年施行 | |
46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0〕101号) | 省政府 | 2000年施行 | |
47 |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 国务院 | 1996年施行 | |
48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字〔2004〕100号) | 财政部 | 2005年施行 | |
49 |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 | 财政部 | 1999年施行 | |
50 | 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 | 建设部、人民 银行、银监会 | 2004年施行 | |
51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77号)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 1999年施行 | |
52 | *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2002〕13号) | 财政部 | 2002年施行 | |
53 |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 | 财政部 | 1998年施行 | |
54 | 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 国务院 | 1998年12月14日施行 | |
55 |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 国务院 | 2005年施行 | |
56 | 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2001〕38号) | 财政部 | 2001年施行 | |
57 |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 | 财政部 | 1999年施行 | |
58 |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8号) | 财政部 | 1999年施行 | |
59 | 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 财政部 | 1999年施行 | |
60 | 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若干问题补充规定(财会〔2003〕19号) | 财政部 | 2003年施行 | |
61 |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 | 财政部 | 2004年施行 | |
62 |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1号) | 财政部 | 2004年施行 | |
63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社〔2004〕2号) | 财政部 | 2004年施行 | |
64 | 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005〕2号) | 省委 | 2005年施行 | |
65 |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04〕30号)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环境 保护局 | 2004年施行 | |
66 | 国务院办公厅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 国务院 | 2001年施行 | |
67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 财政部、人事部 | 2000年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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