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文化馆,创作与活动。培训辅导。
其人员、职能合并到文化馆,现有馆舍面积3600多平方米。1998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三级文化馆”,2016年评定为“国家二级文化馆”。直到1982年单设。紧依古木参天、博、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列宁公园,1951年成立时是文、通江县文化馆坐落于通江县诺江镇红府街42号,图三馆合一,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2012年撤销通江县歌舞团。
青少年舞蹈培训,文艺骨干培训,中老年合唱、器乐培训,社区群众文化服务。
通江县文化馆位于县城中心,紧依古木参天、风景秀丽的列宁公园,与众多的文化单位相毗邻,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该馆自解放初设立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当时是文、博、图三馆合一,直到1982年单设。1998年,首次通过评估定级为三级文化馆。该馆现有馆舍面积3000余平方米,内设行政办公室、《通江文艺》编辑室、财务保管室、档案室外,舞蹈排练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培训室、书画培训、文艺创作室等;设领导职数6人,馆长1人,副馆长3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
名称 通江县文化馆
地址 通江县诺江镇红府街42号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六
交通线路 红军广场→列宁公园门口→图书馆→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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