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邵市政发〔2019〕1号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规定。邵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有关单位:
2019年1月16日,湖南省《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邵市政发〔2019〕1号)印发,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月16日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106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