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初次和逾期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属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当年6月前参保缴费享受财政补助
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通知》规定,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在新生儿参保方面,《通知》规定,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并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统筹地区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或不符合享受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则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支付生育医疗待遇。近日,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并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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