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包括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深化农垦改革等任务。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规模流转土地的,可收取一定的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日前,河北沧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意见》,采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六项举措,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稳定农户承包权,在基本完成确权任务基础上,加快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18年底完成。
为落实集体所有权,在集体土地被征收时,保障农民集体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建立与省衔接的市县农村地籍信息系统,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到2021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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