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要求,落实分级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小康。(一)建立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确保全市每个乡村至少有一条“畅、安、洁、优”的农村客运线路,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
2018 年2月底前,成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3月15日前,全市乡镇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到位并完成培训,3月底全面到位上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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