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宅基地资源不被浪费,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只有放活法律制度规章,并且完善顶层设计计划,才能使宅改之路越走越开阔。基层干部建议,在土地管理法修改前,能否考虑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情况,选择部分省、市试点修订省级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方式,将宅基地超标部分有偿使用纳入宅基地管理范畴,同时明确宅基地有偿使用内容、收费标准、收益用途、约束机制,为全国性推开探索积累经验。
进入农村宅基地改革的第三个年头,我们已经在加强村民自治管理、探索新的取得方式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突破,但是法律制度仍然带来不少约束。具体包括以下3个方面:
我国自然资源部有关宅改方面的消息:各地大力盘活闲置宅基地,鼓励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截至今年6月底,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7.2万亩。另外,针对村集体回购资金的缺口,建议选择部分地区,适度提高土地指标收益,为村集体宅基地回购提供资金保障。由于宅基地的流转范围不能超出集体经济组织,使得“物不能尽其用”。1、试点先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保障宅基地回购资金
配合完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办理农房抵押贷款4.9万宗、98亿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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