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自杀别急,先“等”两年

有些人觉得生活过得很累,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们打算先买保险再自杀,希望死后可以给家里留点钱,这样做是很危险的。首先轻生的念头是不对的,其次想靠自杀拿到保险金也是有条件的。《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开始两年之内自杀是绝对除外责任,只有两年之后的自杀才会得到理赔金。有趣的是,根据科学家追踪有自杀倾向的人得到的结论,人的自杀思想不会左右其两年,慢慢就会理性化了。(来源:MSN中文网) 

自家人被自家车撞死会不会被拒赔?答案是:会!因为涉嫌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骗保,属于法律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一旦发生类似悲剧,只能想办法证明事件是意外引起,主观没有故意情节,但这种情况无论是取证还是打官司都比较困难。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会有“免责条款”,虽然这些条款在表述上会有一定差别,但都会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伤及自家人,涉嫌骗保要小心

保险,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种,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上。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赔付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需要利用近因原则,证明疾病的发生与意外受伤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一般需要医生的鉴定证书,即使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也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得部分赔偿

很多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条文对“及时”没有明确定义,保险公司若以“未及时报案”为由拒赔,投保人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但是,被保险人最好还是在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案,这样保险公司就不会有超时的说辞了。

报案要及时,避免超过时效

以前,一份保险合同若要生效,必须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出险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对签名字迹进行确认,如果签名对不上便会拒赔。新《保险法》颁布之后,已经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中的“书面”两字去掉了。如替家人买保险,只要家人同意,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那么代签也是有效的。但是,无论何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进行亲笔签名都是最稳妥的。

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代签名”投保未必无效

曾经有一个案例,陈女士在投保时已经患病,但保险代理人在知道的情况下没有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且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上签了字。陈女士病故后,其丈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陈女士投保时“隐瞒病情”为由拒赔。打官司期间,保险代理人的证词没有被法院采用,最后,陈女士丈夫败诉。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代理人投保时,就要特别留意相关条款,看自己是否真的适合保险条款。切不可认为,只要保险买到手了,就一定能生效。

如果你完全信奉保险代理人是专业人士,交给他们全权处理没问题,那你就要小心了,因为,在保险业务销售过程中,存在保险代理人明知投保人存在保险免责条款中所列明的疾病,仍诱导投保人投保并缴纳保费的情况。

小心保险代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保险白买了,这并不稀奇——因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保险金!投保时你需要知道这些事儿,才能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保险,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买保险要知这6点

你可能被拒赔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回执单上的时间一定要消费者亲自签署,而签署保单的时候,一些销售人员可能通过装可怜或者送小恩小惠的方式,请客户把签署时间提前几天,这样就相当于缩短了客户的犹豫期,由此导致的损失自然由客户承担。(“买保险四招防忽悠”一文专业支持:朱晓升,上海瑞盈财富管理公司财富规划师)

大多数保险都有犹豫期,一般为签署保险购买合同起的10日内。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所以如果购买的险种在犹豫期内应坚决退保,遇到没有犹豫期或已经过了犹豫期的情况,应坚决维权,向当地保监会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要相信被骗的投保人利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4.退保犹豫期的陷阱

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一些保险条款上也存在耍花样的可能。个别重大疾病类的保险,会有一个“存活期”概念,比如“二十八天存活期”。在发生保险责任的重疾后,必须存活28天才可以按照重疾保险金赔偿,否则只按照死亡保险金赔偿,而在重疾险种中,死亡保险金一般是比重疾保险金少很多的。再者,某些业务员会说他们的重疾产品能保的疾病种类有多少种,比别家产品多云云。实际上,28种可能比32种更多,因为前者可能把所有癌症算作一条,而后者则把癌症拆成了数条。某些产品还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双倍赔偿,或者反复赔偿。一般情况下,客户只有在拿到合同之后才能看见条款,无论业务员当初说的如何好听,一切都要以保险条款为准,然而拿到合同之后真正去较真的人并不多,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因怕麻烦的心理而选择接受。

3.保险条款可能耍花招

一些保险业务员也会使用文字游戏,比如他会告诉你,每年缴纳1万元保费,每年都返还给你2000元,收益率达20%。这看似很高,但其实第二年时本金已是2万元,仍返2000元,收益率就降到10%,到第十年,本金是10万元,2000元的返还只相当于年收益率2%。

刻意忽略一些概念,也是常用的误导手段。最典型的就是对客户忽略现金价值的概念。所谓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时保险公司退给客户的钱。现金价值只有在很多年后才会与所交保费的总额相当,前期就退保的话会有相当大的损失。个别返还很高的产品,可能现金价值却很低。有些客户确实因为各种原因会去退保,结果退了之后才发现只能拿回很少的钱,当初的业务员却什么都没有说过。

除了拍马屁让客户提高保额以“符合客户的尊贵身份”以外,利用国人急功近利的心理,某些业务员一般会忽略保险的保障功能,夸大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收益。为了让客户有购买欲望,他们都会把计划书做的“很好看”,呈现投保计划时,要么把不确定的收益说成是确定的,要么把本来很少的收益说的比较高。过分强调收益是十分有效又不容易被察觉的误导方法。

保险,如何了解多一点,避免保险陷阱和拒赔

2.夸大不确定收益

不同保险品种给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比例不同,重大疾病类保险的佣金比例最高,其次为分红型的寿险,而投连险和万能险的佣金比例最低。在利益的驱使下,某些业务员会推荐高提成的产品给不适合的人,以及引导客户尽量购买更高的保额,而不去考虑客户真正的承受能力。比如,有很重房贷压力的人,那么买很多储蓄型的保险就可能不太合适,消费型定期寿险或许足以解决问题,又或者一个需要手里有大量现金流的人,让他把太多资金固化在保险上也是不合适的。正规公司不允许业务员向客户销售与家庭收入严重不符的高额产品,投保前应先询问家庭收入状况。

1.忽悠客户买高佣金高保额产品

除了前面提到的利用老年人知识缺乏以及在银行把保险产品伪装起来的手段外,还有很多误导方法。

在普罗大众的眼里中,似乎每一个保险业务员都有误导人的嫌疑,而误导的方法又令人防不胜防,那么作为普通客户又该如何在业务员早已准备好的“用语”中看清真相呢?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