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莫先生:今年1月份时,我在广州发生一单交通事故。我拿着理赔资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我目前并未向对方要求赔偿而拒赔。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合法么?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律师: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并不合法。因为莫先生与保险公司是存在保险合同关系的,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即应当向莫先生支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存在第三人致使莫先生遭受损失的情形,莫先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选择主张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者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莫先生选择向保险公司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支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第三方存在过错,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在向莫先生支付保险金之后,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因此,保险公司向莫先生支付保险金的情形并不会导致保险公司遭受损失。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保险公司无权依据无效条款进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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