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补充大病医保之后,大病能报销多少呢?《意见》规定,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郑文杰表示,因地区不同,参保方式不同,缴费档位不同,报销额度会有差异。拿重庆市来说,采取的是阶梯性报销,比如在基本医保报销完的基础上,自负金额在5000—10000元的给予50%的报销,10000—15000元给予55%的报销,总之是自负金额越高,报销额度也越高。这些年来,重庆市的报销上限,从3.2万逐年上升到了53.2万元。
大病如何办医保?哪些病可申报“特种病”?补充后的大病医保现在能享受吗?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副处长郑文杰说,目前全国各地特别是直辖市,都在紧锣密鼓的政策出台过程中,预计最迟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地区会有文件出台。
补充后的大病医保有哪些?包括儿童白血病、尿毒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也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具体如何申请呢?在北京市,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要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经批准后,个人留存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
记者从北京市社保局咨询热线12333了解到,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目前,哪些病可申报“特种病”,享受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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