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双方均不服仲裁,已上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张建勇工伤护理费案其结果如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2010年1月,张建勇父亲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18日,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学院一次性支付张建勇医疗费、住院费及药费共计114984元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3626元和护理费37359.26元。仲裁委认为,张建勇的护理费因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已按月支付1028元,至于张建勇现每月的超出部分护理费3172元,仲裁未支持。
成都某学院在仲裁答辩中称,学院已支付张建勇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期间两人的护理费共37260.74元。从2009年12月起,医保局已开始向张建勇每月发放护理费1028元,故张建勇要求再支付护理费没有法律依据。
张书明代理律师王蓓表示,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张建勇在评定伤残等级时,其治疗并未结束,时至今日,都还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尽管张建勇于2009年12月开始每月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但因其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按照条例规定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护理费,依法应由单位负责。
保险,高额护理费差额谁来买单?张书明认为,张建勇系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定残后由工伤基金按相关标准支付生活护理费1028元。比起每月4200元的实际护理费,还差3172元。“张建勇定残后,医疗并未终结,凡是住院期间的陪护费都由单位承担!”
张建勇受伤及护理情况也引起了成都市残联的高度重视,他们多次主动与该学院进行沟通协商,但双方在张建勇护理费等方面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
争论焦点高额护理费差额谁买单?
为了帮助张建勇一家,成都市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还建立了产业内部的帮扶机制,及时将张建勇纳入建档困难职工进行帮扶,给予其600元生活救助。确定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工会专门对口帮扶张建勇一家,去年1月29日,该研究院工会主席带着全院职工的捐款和米、油等物品到张建勇病床前看望。同时,聘请律师帮助其依法维权。
困难之际,张建勇年迈的父亲想到了找工会。接到反映后,成都市总工会立即责成帮扶中心给其3000元医疗救助,该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介入处理。经教科文卫工会与成都某学院相关领导多次沟通,2010年2月1日,该学院将5万多元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送到了张建勇的父亲张书明手中。截至去年8月,该学院共支付了医疗费14万元以及工资、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用等共计82071.59元。
高额护理费差额谁来买单?困难之际工会伸出援助之手
2008年7月28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建勇为工伤。2009年8月31日,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张建勇工伤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去年5月,法院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前张建勇的父亲已为其儿子垫付各种费用15万多元。
今年72岁的张建勇母亲叶厚勤常常守护在儿子床前,帮他做肢体活动,希望儿子病情有所好转。“几年前他离异,现有一个15岁的儿子,家无住房,孩子读初三。医生说他只有终生躺在病床上了!”叶厚勤看着不停吼叫的儿子,痛在心里,她哽咽地说:2008年5月6日11时40分,成都某学院职工张建勇驾驶汽车时,头部被碰伤、昏迷不醒,经医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
20日上午,记者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伤职工康复中心见到了张建勇,因是工伤一级,系完全护理,请了两个护工,24小时照顾他吃饭、穿衣、解便等。
单身职工开车遭遇工伤一级
保险,高额护理费差额谁来买单?4月20日,记者接到投诉后,对此进行了采访。
成都某学院职工张建勇因工负伤,评为一级伤残后,由康复治疗转为长期医疗,完全依赖护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张建勇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1028元。但张建勇现月护理费却高达4200元。产生如此高额护理费差额,张建勇无力承担,该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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