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办法》规定了个人养老金甚至可以投资海外,但据了解,管理层的思路基本遵循的是“适度增值,稳健运营”的原则。“安全第一,收益第二。”郝演苏透露。
但社保部门依然很谨慎。据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现在争议的焦点还是由谁来投资和投向哪里。“社保部门希望负责运营机构能够对收益有一个承诺,但基本上所有机构都愿意接纳如此庞大的资金,却不愿意给出保底收益。”
人保部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表示,只有通过运营搞活基金才能做实个人账户。这也是社保部门的想法。
而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规模也从最初的200亿达到7766亿元,10年增长了38倍。社保部门看到了动力。“养老金入市的投资模式分为国家自主投资和有条件地委托机构投资。”参与《办法》制订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告诉记者。
保险,个人养老金缩水 国家有关部门“变法”据了解,全国社保基金从2000年成立以来,目前企业年金累计投资收益达到2448亿元,10年里年均投资收益率9.8%,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7.7个百分点。
2006年12月20日起,山西、吉林、天津、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北等9个试点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运营。委托资产将并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投资运营,委托期限最短为5年;社保基金会承诺较优惠的收益率,免收管理运营费用,相关费用由中央财政预算核拨。
据了解,山西、天津、山东、上海、湖北、河南等省市地方做实资金尚存在财政专户,没有进行任何投资运营。无奈之下,管理层选择试点进行过探索。
“迟迟不能面世的原因在于,怎么控制风险以及谁来负责。”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地方不积极的症结所在。“在老百姓养命钱上,地方政府一般都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一地方官员如是表示。
另一方面,人保部和财政部积极推动《办法》出台,支持个人账户基金的市场化运营。《办法》显示,个人账户基金交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实施投资管理,并参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将其投资渠道扩展到股票、企业债和金融债。
个人养老金缩水 国家有关部门“变法”养老问题促使管理层考虑个人养老金账户运营。采取的措施是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注资,展开了做实“个人账户”的国家试点。
人口普查及人口研究中心预测数据显示,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预计将增至4亿左右;到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4.5亿和3.35亿,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中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约1.3万亿。“应尽快出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办法,以解决资金贬值问题。”郑秉文表示。
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原因老人没有缴纳养老金,有些地方还大量动用“中人”和“新人”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当期养老费用,所以就有了用“今天的缴费者养着昨天的缴费者”的说法,造成的个人账户的空帐问题。
由于个人养老金主要存放在银行和购买国债,据了解,其平均收益率在2%左右,远远低于CPI上涨幅度,存在严重贬值。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养老金累计结余1.25万亿,且主要分散在县市级等各个独立单位,真正实现大收大支省级统筹的只有北京、上海等若干个省市。
保险,个人养老金缩水 国家有关部门“变法”上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90年代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新制度规定,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社会统筹由单位负担缴费,目前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则由职工个人缴费,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待退休后支取。
贬值和空账让管理层开始考虑个人养老金入市。
其中《办法》严格规定了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办法》出台时机可能不够成熟,只是在文件起草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从2007年起,人社部和财政部就着手起草“办法”,由于担心资金安全性,《办法》反复修改,直到有了现在的草案意见稿。
知情人士表示,去年12月初《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完成内部意见征询,即将上报国务院。不过,上述人士同时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关系着个人养老金安全问题,《办法》可能“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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