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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本附加合同约定之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的,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一份计划B可最高1,000元的赔偿额(给付实际发生合理医疗费用的70%,以最高赔偿额为限)

产品特色

金盛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年,可续保至7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交,可续保至70周岁

缴费方式

16-65周岁

保险,金盛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金盛人寿

保险公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类别

金盛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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