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 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 对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付保险金。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 住院费保障 住院费保险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
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花费越多,给付比例越高,真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保险责任
● 各项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床位费日日给付。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主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住院费用保险
适用人群 1周岁-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
保险期限 1年
产品特色
发行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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