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权的运用,属于具体行政行为。1、协商
2、行政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这里所说的“处理”是指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其职责,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行政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是比较容易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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