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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江阳区渔子溪河道配套工程项目房屋征收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渔子溪河道配套工程项)上房屋征收决定(附范围及补偿方案)

一、征收项目名称:长江支流渔子溪河道防洪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

三、房屋征收部门:江阳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因长江支流渔子溪河道防洪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二、房屋征收范围:长江支流渔子溪河道防洪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及建构筑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日前,泸州江阳区政府下达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范围:长江支流渔子溪河道防洪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及建构筑物;签约期限: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茜草街道办事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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