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怀扶助对象的界定
现将《石家庄市栾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28日
石家庄市栾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的通知
为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栾城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根据《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石政规(2018)4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女方不满49周岁或男方(单亲)不满55周岁的,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待女方年满49周岁或男方(单亲)年满55周岁后,再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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