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作为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
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
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
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近日随着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的上市,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潜力,在此之前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也引
来地方政府的关注,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包括北京、上海、深圳、
天津、南京、贵阳、等地均已有方案出台,而广州近日出台了互联网金融支持意见征求意见稿,武汉也出
台支持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
支持重点引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海淀长期发展。按照《海淀区重点企业服务和引进支持办法》(海行规
发〔2012〕6号),根据其对海淀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区域贡献情况等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额度不超过其自注册或迁入年度起三年内区级财政贡献的50%。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政府专项服务通
道,依托专业研究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资质以及相关人才进行认定和评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对
认定的重点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给予北京户口、工作居住证、子女入学、公租房等方面政策支持。
鼓励海淀企业围绕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将互联网金融作为海淀现代服
务业试点的重要内容。支持互联网金融重点企业和机构在海淀进行业务布局。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
,挖掘、引导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项目和企业在海淀落地,形成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聚集效应。(节选《北
京市海淀区意见》第十条、十二条)
深圳出台《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深圳《意见》提出促进传统金融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改变传统物理网
点的营销模式和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
深圳《意见》大体主要为:力争3年形成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金融“聚集带”;支持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金融
类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企业注册登记可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
体系建设等。
天津开发区发布《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行动方案》
该《方案》是天津市首个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开发区将按照“政府引导、市
场运作、需求驱动、重点突破、促进转型”的思路,前瞻布局、发挥优势、聚集资源、强化保障,推动互
联网金融发展。
天津开发区将设立1亿元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云平台、网络
设施等基础配套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聚集不少于30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少于5家的行业代表企业。
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把开发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建设成国内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区
域之一。
南京扶持互联网金融政策
南京互联网金融中心揭牌,同时,作为南京市近1/3聚集的主城核心区秦淮区,设立了总额为3亿元的互联
网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此专项目资金将重点用于载体建设、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和鼓励创新等。此外,对于引进机构和人才、设
立研究培训机构、鼓励投资机构为在地互联网金融企业投融资服务、搭建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
等方面也给予了极具吸引力的政策扶持,还针对性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人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的高管团
队,给予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优先等方面优惠服务等。
广州公布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办法
广州《征求意见稿》,奖励计划比天津、上海等地更为详细。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鼓励措施是,落户广州
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果缴纳所得税年度达到500万元以上,并且注册资本20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一次性
奖励1200万元的最高额度奖励。其他缴纳所得税年度达到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至20亿元的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分6个等级获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
另外,对人员达到100人以上、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型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过,享受一
次性落户奖励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承诺在享受本办法财政补助和奖励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
除此以外,对在经市认定的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园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认定可
享受三年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30%,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贵阳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简化登记审核流程,同时,对新设立或新迁入贵阳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
一次性落户奖励:实收资本达1亿元的奖励50万元,实收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200万元,实收资本达10亿元
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贵阳市将对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
300万元;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可补贴100万元。对拥有
专业服务团队、具有项目发现、筛选、孵化、投资能力的孵化器,贵阳每年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房
租补贴和业务经费补贴,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税收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完成注册后的第二年度起,可连续三年获得每年按企业当年入库营业税及企
业所得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奖励扶持资金;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三年可获得
地方留存部分按年度全额奖励,第四年和第五年按年度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50%的奖励。
上海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20条
据了解,《意见》共20条,一方面全面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
在市场准入、产业导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出台了具体的引导支持政策。
此外,在加大政策支持中,意见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
质;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等。
除了大方向上的引导,《意见》还明确提出为相关企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如财政和创业引导基金等。除
了资金,《意见》还明确要给予“场地”上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可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互
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
武汉出台13条互联网金融产业意见
武汉《意见》内容涵盖了武汉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工作机制、行业基础设
施建设和发展环境营造,以及武汉在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控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的打算和举措
。
《意见》中明确提到,努力拓展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拿出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注
入。其中的亮点是,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进入股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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