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首页> 盐亭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盐亭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规定》的通知

《盐亭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4月24日

盐亭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规定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亭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切实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盐亭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盐亭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切实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防止在该领域“微腐败”出现,现就我县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规定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4449.html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