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改革成果及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市林地和公益林“一张图”管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更加及时、准确兑现到林权权利人。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进一步明晰和分解我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集体林权权益保护
改革成果及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广安市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实施办法》制定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和放活经营权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权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公益林补偿兑现
结合“多权同确”,继续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提高林地确权四至、面积、林种等要素的精准度,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总结推广岳池县“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经验,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精神,探索并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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